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徐旭青先生自
2015 年 7 月 25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任期届满离任,离
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等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旭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因徐旭青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徐旭青先生在任期届满离任后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徐旭青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
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旭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拟补选于友达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
时提名于友达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于友达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3 日
附件:
于友达先生简历
于友达,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1964 年 4 月出生,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2008 年 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浙江省肿瘤医院财务科副科长、浙江省卫生厅培训中心财务科长、浙江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韦宁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截至目前,于友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