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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43 深市 万通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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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智控: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6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19-072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日(欧洲中部时间),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智控”、“上市公司”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COREMainstreamLuxemburgS.a.r.l(以下简称“CORE卢森堡公司”)、COREMainstreamGermanyGmbH(以下简称“CORE德国公司”)与Heitkamp&ThumannKG及其关联企业WestfaliaMetallschlauchtechnikVerwaltungs-GmbH、WestfaliaGrundstücks-GmbH&Co.KG(以下合并简称“H&T集团”或“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次协议”)。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公司及CORE卢森堡公司、CORE德国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H&T集团旗下的WestfaliaMetalHosesGroup相关的股权资产及非股权资产。

  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5月6日、5月20日、6月3日、6月18日、7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公告编
号:2019-054)、(公告编号:2019-059)、(公告编号:2019-061)、(公告编号:2019-065)、(公告编号:2019-067)。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签署的《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前向Heitkamp&ThumannKG支付了本次协议约定的250万欧元款项,并于2019年4月16日取得了中国银行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具有约束力的融资承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9年5月16日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的首次修订协议》,双方同意将原定于2019年5月16日前提供融资银行的书面证明,证明融资银行要求的条件已满足的期限延后至2019年5月31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19年6月3日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的第二次修订协议》,双方同意将原定于2019年5月31日前提供融资银行的书面证明,证明融资银行要求的条件已满足的期限延后至2019年6月7日。上市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31号、2019年6月6号将中国银行出具的《融资条件履行情况函》发送至交易对方。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0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针对重组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对重组问询函所涉及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2019年5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通过了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发改委等主管审批部门的备案手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已完成境外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现场工作。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