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LGEN CORPORATION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碧波路572弄115号1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
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1,500万股(含1,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公开发售老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36.10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4月1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000万股(含6,000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见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爱国、牛正
翔、景人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公司股东凌飞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
理)。
3、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4、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股东还承
的承诺 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
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见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爱国、牛正
翔、景人投资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
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
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1-1-2
行价,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4月10日
1-1-3
发行人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其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
项提示。除重大事项提示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500万股,本次拟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000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见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爱国、牛正翔、景人投
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见儿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爱国、牛正翔、景人投
资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公司股票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股东凌飞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上述股份。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1-1-5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上述
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二、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的数量、费用分摊原则与影响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内容:(1)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的总量不超过1,500万股,
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不超过750万
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其所
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2)根据询价结果,若出现发行募集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总额及预计发行费用之和的情形,公司可在满足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减少新股
发行数量,同时由符合条件的股东按照其原对公司持股的相对比例进行公开发售
股份,但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
原持有股份数量的25%,超过部分由其他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按其
原对公司持股的相对比例进行公开发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