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股票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0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2021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于2020年11月10日-2021年5月1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公司
2021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2021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详见公司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确定以2021年6月7日为授予日,向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的179名激励对象中,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4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名单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79名调整为174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前述调减的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由董事会在其他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重新进行分配。
同时,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30.00万份调整为4,120,323份,其中首次授予314.00万份调整为3,920,550份,预留16.00万份调整为199,773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6.63元/份调整为29.14元/份。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成为激励对象的规定,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9名调整为174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314.00万份调整为3,920,550份,行权价格由36.63元/份调整为29.14元/份,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由16.00万份调整为199,773份。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