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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23

广和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广和通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7、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理财产品等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此外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相关风险。

  2、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和通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资金增值,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高风险投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广和通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原烽洲                    万小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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