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展,解决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本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学斌)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叶卫平)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