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并确定了合理的会计核算原则,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学斌)
二О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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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叶卫平)
二О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