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拟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红土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建华开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锐凌无线”)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上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凌无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天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张天瑜。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不构成重组上市。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