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广和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停牌,公司股票在本次停牌之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1 年 7 月 1 日。本次交易停牌前一日
(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45.36 元/股,本次交易停牌前第 21 个
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38.30 元/股,公司股票在本次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相对于大盘、同行业板块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日期 广和通(300638.SZ) 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 创业板综合指数
收盘价(元/股) 备指数(883136.WI) (399102.SZ)
停牌第 21 个交易日 38.30 3680.31 3248.81
(2021 年 6 月 2 日)
停牌第 1 个交易日 45.36 4001.21 3503.32
(2021 年 7 月 1 日)
涨跌幅 18.43% 8.72% 7.83%
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区间内的累计涨幅为18.43%,未超过20%;剔除大盘因素(参考创业板综合指数)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参考Wind计算机通信和电子设备指数)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9.71%和10.60%,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股价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项晨 张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