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和通”)于 2021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和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通投资发展”)的参股公司西安联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联乘”)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以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求。该笔借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 LPR 上浮 20%。公司实际向西安联乘提供财务资助时,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其另一股东浙江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咖通”)须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联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07 月 17 日
3、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 10 号中兴产业园主楼 C 座 C301
4、法定代表人:沈子瑜
5、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亿咖通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60%
2 深圳市广和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40%
合计 5,000.00 100%
8、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7,858,407.56
总负债 26,193,016.91
所有者权益 31,665,390.65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9,770,268.38
营业利润 -18,105,487.46
净利润 -14,260,070.24
9、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安联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和通投资发展及亿咖通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其中广和通投资发展持有西安联乘 40%股权。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需求,西安联
期 LPR 上浮 20%,借款期限一年。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实际向西安联乘提供财务资助时,其另一股东亿咖通须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此次拟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财务资助对象:西安联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4、财务资助期限:1 年
5、财务资助利率:借款利率为当期一年期 LPR 上浮 20%。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
四、此次财务资助目的及风险防范措施
西安联乘是公司与亿咖通共同投资的参股公司,主要从事车载前装业务,主要客户包括亿咖通,德赛西威,吉利汽车,宝腾汽车等。战略投资西安联乘是公司车载产业链布局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加快公司国内车载前装模组及解决方案业务的拓展。由于西安联乘前期投入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较大,为支持其发展,经过股东单位友好协商,广和通与亿咖通按出资比例向西安联乘提供财务资助,期限一年,补充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借款金额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低,借款期限短,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积极跟踪西安联乘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深圳市锐凌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 2,000 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财务资助已全部归还至公司账户中。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六、审议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日常运营发展,借款利息公允、合理,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参股公司的另一股东亿咖通亦须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且此次借款为短期借款,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借款利息公允、合理,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短期借款的整体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西安联乘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风险可控,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借款利率公允、合理。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循《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积极跟踪西安联乘的经营情况、密切关注其资产负债等情况的变化,掌握其资金用途,相关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控制和防范风险。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收取符合市场标准且高于公司融资成本的借款利息,借款
利息公允、合理。参股公司另一股东亿咖通须相应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且此次借款为短期借款,整体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实施的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二一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