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生产基地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虞生产基地(以下简称“上虞基地”)近日接到绍兴市上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加强管控措施的通告》,要求区域内“除防疫需要、民生保障外,其他企业一律停工。危化品企业要有序停产,保障安全。”公司积极响应政府防疫政策,按文件精神于 12 月 10 日开始有序停产,全力配合政府防疫工作,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复产时间待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二、停产影响
上虞基地目前主要生产部分光引发剂产品,2021 年 1-3 季度经营数据如下:
上虞基地 2021 年 1-3 季度经营数据及占比情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1-3 2021 年 2021 年 1-3 季
各主体 主要产品 季度营收 1-3 季度 度归属母公司 备注
营收占比 净利润
上虞基地(停 光引发剂 907、 净利润剔除
产工厂) 369、379、ITX、 11,678.97 24.61% -1,686.76 投资收益影
BMS 等 响
巯基化合物及衍
其它基地等 生物、光引发剂系 35,786.22 75.39% 2,386.27
列产品
合计 47,465.19 100.00% 699.51
上虞基地 2021 年 1-3 季度营收 1.17 亿元占公司总营收 4.75 亿元的 24.61%。
上虞基地停产将延迟公司部分产品的生产和交付,预计对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受疫情对光引发剂下游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研发投入增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上虞基地前三季度净利润为亏损 1,687 万元,对公司整体业绩有一定的拖累。故此次上虞基地 12 月份临时停产对公司 2021 年度总体业绩的影响相对有限,具体影响程度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目前公司另外两大生产基地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扬帆”)和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扬帆”)生产经营正常,暂未受到疫情影响。江西扬帆主营含硫的巯基化合物,是今年业绩的主要贡献者,营收也保持稳定;内蒙古扬帆随着产能不断释放,经营情况也有所好转。因此上虞基地的临时停产预计对公司 2021 年度总体业绩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三、应对措施
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临时停产的影响,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按绍兴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尽可能防范疫情风险;
2、积极与客户保持沟通,在不影响客户运营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交货期;
3、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提前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争取在疫情防控解除后及时复产,尽可能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4、积极支持政府防疫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尽快取得胜利。
四、风险提示
公司预判本次停产是防疫工作的短期措施,不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疫情处置和临时停产的后续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1、《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加强管控措施的通告》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