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7月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总股本由123,278,000股变更为123,578,000股。预披露公告中持有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为7,830,000股,总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3515%变更为6.3361%。计划自2018年5月16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18,000股,减持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3936%变更为1.3902%。变更情况具体如下表:
变更前 变更后
总股本(股) 123,278,000 123,578,000
股东名称 新帆投资 新帆投资
股东身份 大股东 大股东
持股数量(股) 7,830,000 7,830,0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6.3515% 6.336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 7,830,000 7,830,000
减持数量(股) 1,718,000 1,718,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936% 1.3902%
一、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持有公司股份7,830,000股的大股东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帆
投资”),计划自2018年5月16日起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1,718,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截
止本公告日,新帆投资合计减持股份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878%,减持
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收到新帆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
果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合计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元/股) (股) (%)
新帆投资 集中竞价 2018.5.16—2018.11.15 30.17-33.19 850,000 0.6878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7,830,000 6.3361 6,980,000 5.6483
新帆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30,000 6.3361 6,980,000 5.64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新帆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符合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
3、截至本公告日,新帆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新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