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9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上海诚伦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向本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7月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总股本由123,278,000股变更为123,578,000股。2018年5月8日《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并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中上海诚伦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诚伦”)持有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数为4,635,300股,总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7600%变更为3.7509%。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01,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3801%变更为1.3767%)。变更情况具体如下表:
变更前 变更后
总股本(股) 123,278,000 123,578,000
股东名称 上海诚伦 上海诚伦
股东身份 特定股东 特定股东
持股数量(股) 4,635,300 4,635,300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7600% 3.750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4,635,300 4,635,300
预披露减持数量(股) 1,701,300 1,701,300
预披露减持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801% 1.3767%
一、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并继续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上海诚伦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01,300股。截止本公告日,上海诚伦合计减持股份1,7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767%,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收到上海诚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股东减持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股数(股)
大宗交易 自2018年5月11日 19.05 1,701,300
上海诚伦 至2018年11月10日
合计 1,701,300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上海诚伦 4,635,300 3.7509 2,934,000 2.37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海诚伦实际减持股份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符合此前已披露减持计划;
3、截至本公告日,上海诚伦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上海诚伦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