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达安
股票代码:3006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君晔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街**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涛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号****房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声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附表...... 1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中达安、公司 指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君晔、李涛
甲方 指 吴君晔
乙方、受让人 指 李晓燕
丙方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吴君晔、李涛本次减持中达安股份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中部分数据可能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而与相关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吴君晔
姓名 吴君晔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 4201061967********
住所/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街**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李涛
姓名 李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 6101031963********
住所/通讯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街**号***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在公司任职情况 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
3、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君晔、李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其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君晔、李涛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中达安股份。2021 年 11 月 4 日吴君晔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
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的风险,并以此优化其持股结构和财务状况。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持股计划
1、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
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吴君晔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2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李涛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的六个月内(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1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72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33%)。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前
终止减持计划及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吴君晔提前终止目前实施的减持计划并拟于三个交易日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相关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2,753,0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96%。
3、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君晔持有公司股份 22,717,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7%。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7,51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君晔持有公司股份 17,038,4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0%。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涛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4,29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9%。
4、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君晔和李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231,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12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君晔和李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334,6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85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君晔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9
月17日期间,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9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146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称 (元/股) (股) 例(%)
大宗交易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4 月 29 日 15.052 2,726,400 2.0000
吴君晔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17 日 14.680 200,000 0.1467
合计 2,926,400 2.1467
上述数据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涛于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11 月 3 日期间,通过深交所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1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元/股) (股) 比例(%)
大宗交易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 月 9 日 17.45 2,656,400 1.9486
李涛 大宗交易 2021 年 11 月 3 日 15.540 561,400 0.4118
合计 3,217,800 2.3604
上述数据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吴君晔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与李晓燕、华安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753,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 10.857 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晓燕,转让价款总额为 29,890,352.42 元,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华安证券的质押债务。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791,580 14.52 17,038,485 12.50
吴君晔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3,095 2.02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038,485 12.50 17,038,485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