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1-059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陈志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1),公司股东陈志雄计划在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2,084,77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5293%)。
近日,公司收到陈志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
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陈志雄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
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陈志雄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84,778 1.5293 2,084,778 1.5293
陈志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84,778 1.5293 2,084,778 1.52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间,陈志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股东陈志雄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 陈志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陈志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志雄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陈志雄持有公司股份 2,084,77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529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东持有股份的来源、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陈志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084,778 1.5293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股东陈志雄将严格遵守在任意连续九 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的规定;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4 月 24 日)实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
除息事项的,该发行价格应相应按除权、除息进行调整);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陈志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陈志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陈志雄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关于“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份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进行。在减持前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广东达安并予以公告。”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陈志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仍在履行期限内的承诺,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陈志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陈志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