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同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16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最高成交价为 12.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024,575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0,689,465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625,000 股,未超过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5,172,366 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