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专项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莆股份”)拟参与投资深圳市红禾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禾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厦门福来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审核批准的名称为准,下同,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红禾私募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2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名称及其出资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基金合伙协议为准。基金将通过股权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受让股权,对投资标的进行增资等形式)的方式投资于质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经营的股权分红及股权增值实现收益,追求投资人及各方利益最大化。
2、此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涉及金额未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深圳市红禾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0353055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永忠
成立时间:2013年6月4日
注册资本:1,2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12B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清大明韵(厦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厦门唯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情况:红禾私募基金已于2013年6月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于2015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15722。
关联关系:红禾私募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厦门福来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审核批准的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本次总认缴出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基金管理人:深圳市红禾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红禾私募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20万元;剩余资金由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一次性缴付。
6、基金期限:本合伙基金存续期为5年,自募集资金划入本合伙基金托管账户,托管人出具“托管资金到账通知书”之日起成立,其中前3年为投资期,后2
年为退出期。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投资项目的退出情况,自行决定将存续期限延期【2】次,每次最长延期【1】年。2次延长存续期满后,须经全体合伙人大会通过后方可再次可延期,具体延长期限由合伙人大会确定。
7、投资范围: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质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增加主营业务运营资金,技术研发和规模扩大,为合伙人获取良好回报。
8、投资决策机构
投决会由深圳市红禾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5位委员组成,投决会主任由深圳市红禾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其中一名委员担任。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对于上报投决会会议决策的事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2/3以上(含本数)的委员表决通过。投决会由投决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投决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投决会对合伙企业的投资事项作出最终决策,普通合伙人依照投决会的决策传送决策命令,并具体执行及实施。
9、退出方式:合伙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资退出和实现投资利润
(1)上市后股权转让;
(2)上市公司并购;
(3)协议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4)被投资企业回购;
(5)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他退出方式。
10、基金管理费
(1)项目投资期管理费
项目投资期内,管理人以合伙人认购金额为基数收取管理费。投资期管理费率为每年2%,投资期三年,共计6%,收取方式为价外一次性收取。本基金项目投资期管理费,由合伙企业于本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项目投资期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6%
H:项目投资期管理费
E:合伙人认购金额
项目延长期内,管理人以合伙人认购金额为基数收取管理费。延长期管理费
率为每年2%,收取方式为价外收取。本基金项目延长期管理费自本基金进入项目延长期后,于每年1月15日前由有限合伙人支付给合伙企业,并由合伙企业支付给管理人。有限合伙人到期未支付的部分,从项目退出后的超额收益中收取;无超额收益的,从项目退出后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的合伙财产中相应扣除。项目延长期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I=E×2%
I:每年应计提的项目延长期管理费
E:合伙人认购金额
(2)项目退出期管理费
项目退出期内,管理人以合伙人认购金额中尚未退出项目的对应认购金额为基数收取退出期管理费。退出期管理费率为每年2%。
本基金项目退出管理费自本基金进入项目退出期后,每日计提,每自然季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由合伙企业支付给管理人。项目退出期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I=E×2%÷N
I:每日应计提的项目期管理费
E:合伙人认购金额中尚未退出项目的对应认购金额
N:当年天数
管理人有权指定或变更管理费的受益人,但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
11、收益分配的原则
(1)当合伙企业年化净投资收益率不高于8%时,合伙企业所得净投资收益向基金合伙人按其所投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当合伙企业年化净投资收益率高于8%时,收益分配顺序如下:
第一:先向基金合伙人分配合伙企业所得净投资收益直到合伙人年化净收益率达到8%;第二:分配完前述净投资收益后,若还有留存收益,则向管理人分配剩余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剩余收益的80%按基金合伙人所投资份额比例向其基金合伙人进行再分配。
年化净投资收益率=总净投资收益/投资本金/ 投资天数 * 365 ×100%;
总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合伙企业应交纳的税款—合伙企业本身的运作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受让款、增资款和为了成功投资项目而支付的咨询费、财务顾问费等相关投资费用)—其他应扣除的相关费用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参与投资该基金,并由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受让股权,对投资标的进行增资等形式)的方式投资于质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公司经营的股权分红及股权增值实现收益,追求投资人及各方利益最大化。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显著影响,长期将对公司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参与投资的基金尚需合作方签署正式协议;该基金尚需工商登记和基金备案。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
2、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变化、技术创新、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4、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参与设立专项基金,不涉及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
2、公司将积极跟进相关事项实施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厦门福来华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