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10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22,343股。同时,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施义旭等5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5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544股。综上,公司本次合计需要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56,88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307,226,243股减少为306,169,35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7,226,243元减少为306,169,35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