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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光莆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12F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瑞梅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54,119,7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6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6名,代表股份14,777,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数量154,058,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8%。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股份14,715,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3名,代表股份6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3、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767,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3%;反对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8、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9、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154,109,7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4,767,2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7%。

    本议案属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林瑞梅女士、林文坤先生、吴晞敏先生、钱文晖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1 选举林瑞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58,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00%,
林瑞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 选举林文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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