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0-124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大学签订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鉴于药物研发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
各研究阶段均具有风险性,受让研究项目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3.本项目合同签署、履行,不构成关联交易,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
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或“受让方”)
与浙江大学(以下简称“乙方”或“让与方”)于2020年08月28日签订了《技术
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本合同乙方拥有基于PLAT001项目的新药开发及技
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并支付相应的转让
价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的规定,本次
合同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名称:浙江大学
(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三)法定代表人:吴朝晖
(四)浙江大学基本情况建校于1897年,是国内外知名的高等学府。浙江大
学作为综合性大学,在众多产业(如化工、医药、机械、电子、计算机、建筑等)
都具有广泛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本公司与浙江大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受让方(甲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让与方(乙方):浙江大学
(一)合同标的:乙方拥有基于PLAT001项目的新药开发及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
(二)本合同转让的专利(申请)权和技术秘密:包括三项专利成果及一项技术秘密;
(三)交易价格:双方同意本项目分期支付2,000万元技术转让费,及产品获批上市后达成约定净销售额按相关比例进行的提成;
(四)支付方式:技术转让费按里程碑节点分期支付,销售提成按照相应提成比例支付;
(五)转让条件:乙方同意甲方独家开发PLAT001项目用于临床肿瘤治疗药物,实施地域范围为全球范围。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价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应当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以到期应付总额为基数,并按照1年期贷款年化利息的2倍(每天)计算,即违约金=应付金额*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2*滞纳天数/360天计算(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乙方违反本合同内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的约定,应当支付甲方已付款的10%为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或保证本项技术秘密的实用性、可靠性以及实验室规模水平的重现性的约定,应当支付甲方已付款的10%为违约金。
(七)合同生效:合同经合作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借助浙江大学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增强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实力, 使公司在创新药市场掌握先机,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提升公司创新药物研发实力,丰富公司研发产品线,增厚产品储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技术转让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预计无较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批件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