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证券代码:300630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3
特 别 提 示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
2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均需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并经董事会确认、
监事会核实。参加人员总人数不超过 10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
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000 万元,份额上限为 3,000
万份,每份份额为 1.00 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 10,000 份额的整数倍份额,
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缴纳认购资金。
5、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认购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资管计划的劣后级份额。
资管计划募集的资金不超过 3,000 万元,资管计划按照 1:1 的比例设立优
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资管计划的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普利制药的股
票,不用于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票。
风险提示:对于劣后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劣后份额的收益和
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劣后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6、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集合资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4
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金融机构进行托管,托管资金用于购
买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形式取得普利制药股票。
7、以 2017 年 5 月 12 日收盘价 35.50 元测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
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84.51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69%。最
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数量和均价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和均价
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8、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5%,任一持有人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
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9、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 36 个
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
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许可的
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5
目 录
声明
特别提示
释义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1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股票来源................................................................ 2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 4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与收益分配................................................................ 4
七、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 5
八、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5
九、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5
十、 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8
十一、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10
十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0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6
十三、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管理费用的计提
及支付方式.......................................................................................................... 12
十四、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2
十五、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程序...................................................................................... 14
十六、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 14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 15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7
释 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普利制药、公司、本公司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
计划、本计划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的资产管理计划
草案、本计划草案、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普利制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
司章程》里规定的其他人员
普利制药股票、公司股票 指 普利制药普通股股票,即普利制药 A 股股票
托管机构或托管人 指 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机 构
委托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
托管人 指
具备一定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8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备忘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9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自担风险。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名单。所有
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其他人员。
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10
(三)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