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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1 深市 维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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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业股份: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9

维业股份: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维业
  股份”)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控股”)
  拟将持有的维业股份 62,411,58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无偿划转
  给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建”或“城建集团”)。本
  次划转已经取得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
  国资委”)相关批复。
   本次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华实控股变更为珠海城建,实际控制人仍
  为珠海市国资委,华实控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
  收购。
   华实控股在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后,曾继续
  承接原控股股东的自愿性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
  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数的 10%”,该承诺履行期截至 2022 年 8 月。
  该承诺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是否豁免。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是否同意上述承诺的豁免尚存在不确定性。
   豁免承诺事项如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珠海城建将在股权划转后
  承接上述自愿性承诺及其他相关承诺。


    一、本次无偿划转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实控股转发的珠海市国资委《关于将华实控股所持维业股份 29.99%股权无偿划转至城建集团的意见》,珠海市国资委同意华实控股将持有的维业股份 62,411,58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无偿划转给珠海城建。华实控股与珠海城建均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全资子公司。同日,华实控股与珠海城建签署了《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实控股,持有本公司 62,411,589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珠海城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无偿划转后,珠海城建将持有本公司 62,411,58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9.99%),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国资委,华实控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无偿划转相关方情况

    (一)划出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澳道 153 号 4 幢一层 A8 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瑾

    成立时间:2019 年 6 月 6 日

    经营期限:2019 年 6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3BUA55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控股股东:华发集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划入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635 号 18 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0,44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凌勇

    成立时间:2001 年 1 月 15 日

    经营期限:2001 年 1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26513016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控股股东:华发集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三、本次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华实控股与珠海城建在获得国资批复后,签署了《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划出方):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划入方):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划转标的

    甲方持有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或“被划转
企业”)62,411,589 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约占维业股份总股本 29.99%。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三)划转方式

    本次划转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划入方无需向划出方支付任何价款。

    (四)划转基准日

    本次划转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税费等费用承担

    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一切税费、手续费等所有费用由各方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划出方与划入方各承担该费用的 50%。
    (六)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并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经有权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珠海城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珠海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豁免承诺事项如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珠海城建将在股权划转后承接本次豁免的承诺事项。同时,华实控股作为维业股份控股股东期间出具的相关承诺且尚未履行完毕的,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由城建集团予以承接。
    五、风险提示

    华实控股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数的 10%”,该承诺履行期截至 2022 年 8 月。该承诺尚需经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定是否豁免。豁免承诺事项如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珠海城建将在股权划转后承接上述自愿性承诺及其他相关承诺。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将华实控股所持维业股份 29.99%股权无偿划转
至城建集团的意见》;

    2、华实控股与珠海城建签署的《关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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