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3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1,300.00股,占回购前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的0.02%,本次回购价格则为7.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108,000股变更为208,056,700股。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2017 年 11 月 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修订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授予价格为 11.84 元/
股,该部分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上市。
7、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于2019年1月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9、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选举彭金萃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因此,原激励对象彭金萃女士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原激励对象喻朝辉先生、鲁庆芳女士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鉴于上述情况,公司需对上述人员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上述授予对象合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300股。回购价格则为7.6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
3、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最终支付的准确回购金额以具体执行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确认后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45号验资报告。本次共申请减少出则资本51300.00元,每股面值1元,回购价格共计人民币428,654.59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56,700.00元。根据审验结果:截止2021年2月6日止,维业股份公司以货币资金退回彭金萃、喻朝辉、鲁庆芳3名出资者的出资款人民币428,654.59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51,3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342,684.00元,增加财务费用34,340.59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8,108,000股变更为208,056,700股,截止2021年4月16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回购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 14,308,814.00 6.88 51,300 14,257,514.00 6.85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193,799,186.00 93.12 -- 193,799,186.00 93.15
合计 208,108,000.00 100.00 51,300 208,056,700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