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4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内容。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议案。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及《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内容。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
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55 号)。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维业装
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012 号)。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止审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终止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申请本次可转债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同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工作。但公司基于经营战略及资本运作计划的调整考虑,经与中介机构沟通并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可转债发行,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
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具体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即生效。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终止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是基于经营战略及资本运作计划的调整考虑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申请终止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尚待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