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4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4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3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元/股。
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966.29419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0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82439984%,申购倍数为3,540.57520倍。
本次发行在发行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3月7日(T+2日)
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3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3月3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
《发行公告》披露的确定入围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764家,配售对象数量
为4,119个。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
行网下申购,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个配售对象属于不符合《深圳市维业装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申购条件,属于无效申购。其余 2,76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17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 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1,974,720万股。
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及无效申购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 初步询价时拟申 初步询价时拟申 说明
号 购价格(元/股) 购数量(万股)
1 李建华 李建华 8.60 480 未参与网下申购
2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 8.60 480 无效申购
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974,72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及初步获配信息如下:
配售对象类别 有效申购股 占网下有效申 初步获配股 占网下发行 获配比例
数(万股) 购总量的比例 数(股) 数量的比例
公募基金及社保基金(A类) 464,160 23.5051% 1,700,289 50.01% 0.03663153%
企业年金及保险资金(B类) 112,800 5.7122% 339,810 9.99% 0.03012500%
其他(C类) 1,397,760 70.7827% 1,359,901 40.00% 0.00972915%
其中余股303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8608101、0755-8370595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7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序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类型 申购数量 初步获配
号 (万股) 股数(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账户
3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账户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账户
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账户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账户
9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账户
1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机构自营投资账户 480 467
账户
11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定新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