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1-066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5.01 元/股调整为 14.99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16,961.3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6,938.70 万元(含本数)。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不变。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中的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5.0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发行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
数 7,468.372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预计分红金额为 1,493,674.40 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当年实现净利润 12,740,914.42 元的 11.7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则按“分派比例不变(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24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条款,公司对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总额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15.01 元/股调整为 14.99 元/股。由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不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6,961.3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6,938.70 万元(含本数)。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