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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18 深市 寒锐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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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2

寒锐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8          证券简称:寒锐钴业      公告编号:2020-072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8 月 11 日,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本议案已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9 号)核准,核准寒锐钴业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65.36 万股新股,根据申购情况本次确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3,473,169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56.80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901,275,999.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3,614,004.6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867,661,994.54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1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38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      实施单位

                                      额        金金额

 10000 吨/年金属量钴新材料及 26000  190,127.60    186,766.20  赣州寒锐新能源科技
      吨/年三元前驱体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190,127.60    186,766.2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313.62 万元 (含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313.62 万元),剩余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2,452.58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周期,建设周期内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三、本次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1、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较高程度保证公司收回投资本金,但投资的实际收益尚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上述额度内资金的投资品种及期限:上述授权投资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理财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关于本次投资的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2、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超出了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维护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一致同意,在确保维护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董事会可授权经营管理团队经办具体工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该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寒锐钴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

  七、其他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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