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审计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6)截至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1人。
(7)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5,622.8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376.19万元。
(8)2020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76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医药;食品。收费总额7,204.5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衡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4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常桂华
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玲玲
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4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7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莉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9月开始在天衡执业,2019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常桂华、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玲玲、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天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
与天衡协商后确定 2022 年报审计费用拟为 60 万元,较 2021 年度审
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鉴于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服务意识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当前的审计工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