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13 深市 富瀚微


首页 公告 富瀚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富瀚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9

富瀚微: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3122          债券简称:富瀚转债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7 号 2 号楼 6 楼
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67,142,89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5.84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3,593,88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8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3,549,0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51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736,33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10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7,31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55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3,549,0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51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小奇先生主持,鉴于目前上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22,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6%;反对 17,8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5,9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45%;反对17,8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8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680,9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4%;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关联股东陈春梅女士、龚传军先生、杨小奇先生、万建军先生,持股共计28,457,068 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138,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7%;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31,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91%;反对 2,3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9%。

  此为特别决议的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提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杨小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95,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88,5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24%。

  根据表决结果,杨小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提名龚虹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95,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8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88,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224%。

  根据表决结果,龚虹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提名陈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69,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3,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53%。


  根据表决结果,陈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提名李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7,069,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1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3,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53%。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