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投资策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符合公司的投资策略,公司可利用产业基金平台,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的领域,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军:______________
方 瑛:______________
张占平:______________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