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1-059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90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0225
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23%,行权价格为 89.63 元/份。
2、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本次可行权的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2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已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89.63 元/股;以及 8 名员工离职,激励对象由 100 名调整为
92 名,授予期权数量由 497,000 份调整为 817,200 份。
7、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8、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9、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第一期成就数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4 月 17 日。因
此,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 司 未 发生 任 一事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项,满足行权条件。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事项,满足行权条件。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根据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当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营业收入增 公司 2020 年经审计营
长率 R),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 数来确定本期可行权的 业收入为 6.10 亿 元,
股票期权 比 2019 年 增 长
2020 年 16.89%,本期可行权
业绩完 R≥20% 20%>R 15%>R 10%>R 5%>R≥ R<0% 的 股 票 期权 数 量的
≥15% ≥10% ≥5% 0% 标准系数为 0.9。
成情况
标准系
1 0.9 0.7 0.5 0.3 0
数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9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
核均达到 B 以上, 满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 足行权条件。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5 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89.63元/股。因公司本激励计划中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100 名调整为 90 名,激励对象持有剩余股票期权数量为801,000 份。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股票期权行权的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90 人。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89.63 元/份。
4、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180,225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3%。具体分
配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本期可行权数 本期可行权数量 本期可行权数量占
职 务 数量(份) 量(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 本公告日股本总额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 801,000 180,225 22.50% 0.23%
心技术(业务)人员
合计(90 人) 801,000 180,225 22.50% 0.23%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5、股票期权行权期限:自有关机构审批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2 年 4 月
16 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届时将另行发布自主行权提示性公告。
6、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自有关机构审批手续办理完成
之日至 2022 年 4 月 16 日(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
实施)。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