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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瀚微: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0

富瀚微: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2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2020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101 人调整为 100 人,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 50 万份调整为 49.7 万份。

    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公告日
                职务                权数量 (万股 )    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                        49.7          100%        1.12%
          (合计 100 人)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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