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20-024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瀚微”)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3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10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9.7 万股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授予对象及数量
1、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1.51 元/股
2、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9.7 万股股票期权,约占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444.48 万股的 1.12%。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本公告日
职务 数量 (万股 ) 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合计 100 人) 49.7 100% 1.12%
注:
1、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 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三)行权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 排 行权时 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登 25%
记完成之 日起24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登
记完成之 日起36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25%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登 25%
记完成之 日起48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 日起至授予登 25%
记完成之 日起60 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四)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行权期的各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行 权期 业 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0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19年、2020年营业收入 为基数,2020年、2021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的 平
均值不低于2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19年、2020年及2021年 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0年 、2021年及2022年 营
业收入增长率的 平均值不低于20%;
第四个行权期 以2019年、2020 年、 2021年及2022年 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0年、2021年、
2022年及2023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的平 均值不低于2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该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020 年、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2020 年度营业收入 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2]
2020 年、2021、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3]
2020 年、2021、2022、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的
增长率+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
+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4]
公司如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考核评级 A B C D
考核结果(S) S≥90 90>S≥80 80>S≥60 S<60
标准系数 1.0 0.5 0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2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1 人
调整为 100 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0 万股调整为 49.7 万股。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3月30日
3、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1.51元/股
4、本次实际向 100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49.7 万股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职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