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富瀚微 公告编号:2017-060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8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列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列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
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5万股调整为91.51万股,授予对象人数由74名调整为64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017年11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4名
激励对象授予91.51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