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3 证券简称: 富瀚微 公告编号:2017-019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公司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购买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华鑫商务中心”第5层和第6层房产,建筑面积合计3,766.47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具体总价款以最终签署的购房合同为准)。该房产将作为公司研发办公中心。
2、本次交易对方为上海华田置业有限公司,交易对方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购置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房产过程中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税费缴纳等具体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杨小奇先生全权办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华田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号:9131010457079261X5
3、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G楼501室
5、法定代表人:李求华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1年3月21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的施工,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物业管理,室内装潢,建筑装潢材料的销售。
9、交易对方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华鑫商务中心”第5层和第6
层的房产,基本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17号“华鑫商务中心”
2、合计建筑面积:3,766.47m2(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3、用地性质:办公
4、房屋建设状况及合法手续:现房;四证齐全
5、购房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具体总价款以最终签署的购房
合同为准)
6、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定价以上海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为参考,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进展情况:目前,购房意向书尚未签订
9、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冻结、查封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购置房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购置房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2、本次购置房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购买办公用房的背景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员工工位紧张,现有经营办公场地已不能满足人员增长需求,购置办公房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华鑫商务中心位于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科研氛围良好,交通便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影响力。公司一直以来采用租赁的方式使用办公用地,该项目的购入将纳入企业固定资产,这对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持长期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公司本次购买办公用房产是基于改善公司办公场所,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并非用于经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或其他高风险业务的投资。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购置办公用房是基于满足公司数量不断增加的研发人员对于办公场所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形象,更好地建设公司研发中心和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并非用于经营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或其他高风险业务的投资。本次交易建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的内容客观、公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购置办公用房。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