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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2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365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5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7772%。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人,代表股份数量76,54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7760%;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人,代表股份数量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12%。

    6、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

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年产 721 万件汽车弹簧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投

资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76,54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3%;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3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总表决结果: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曾广渊,同意股份数:153,09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明,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曾广渊,同意股份数:63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9%。候选人非独立董事陈明,同意股份数: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根据表决结果,补选曾广渊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周宇斌和王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