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9 证券简称:汇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3 日,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1 年 9 月 3 日为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向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 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8.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1,922,390 股的 3.5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12 元/股。
5、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二)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2、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8 月 27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财务顾问报告。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 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不存在《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
说明
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确定的授予日满足《激励计划》的有关要求。五、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9 月 3 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12 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43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股本总额 121,922,390 股的 3.59%,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 占授予时公司总股本
号 票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丁 遥 董事 20.00 4.57% 0.16%
孙卫民 董事、财务
2 总监 20.00 4.57% 0.16%
3 张 韬 董事 15.00 3.42% 0.12%
4 张柏军 董事 20.00 4.57% 0.16%
5 雍世平 董事 15.00 3.42% 0.12%
刘尧通 董事会秘
6 书 15.00 3.42% 0.12%
合计 105.00 23.97% 0.86%
二、顾问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胡志华(中国 零售行业
1 香港籍) 数据化 10.00 2.28% 0.08%
专家顾问
WANGYIGUO 美国子公
2 (美国籍) 司负责人 10.00 2.28% 0.08%
其他顾问及核心技术
3 (业务)骨干 43 人 313.00 71.46% 2.57%
合计 333.00 76.03% 2.73%
合计 51 人 438.00 100.00% 3.5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3、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的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的股本总数为
121,922,390 股。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限制性股票归属期与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