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公司管理层参与竞拍社会福利设施(养老)用地使用权授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养老行业的发展现状及用户需求,终止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社会福利设施(养老)用地的授权后,公司养老板块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微尚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将专注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嵌入式微机构运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公司管理层参与竞拍社会福利设施(养老)用地使用权授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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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涛 林朝南 陈羽中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