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 2020—001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 1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共计 13,622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回购价格为 6.15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于 2020 年 01 月 0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由 165,314,091 股变更为 165,300,469 股。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0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8 年 0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
2、2018 年 03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3、2018 年 03 月 19 日,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75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 万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2.04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8年05月0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权益数量为79万股,激励对象为74人(因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取消获授限制性股票1万股);
5、2019 年 04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11 月 0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情况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 13,622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3、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一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在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情形下,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第十二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鉴于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已实施完成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94409 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72048 股、2019 年 07 月 04 日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 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故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需按前
述调整方法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P1=(P0-V)÷(1+n)=(12.04-0.05944)÷(1+0.2972)=9.24 元/股
P2=(P1-V)÷(1+n)=(9.24-0.06)÷(1+0.5)=6.12 元/股
其认购股票缴存金额 84,280 元,缴存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3 日,银行同期存
款基准利率为年利率 0.35%,经计算截止 2019 年 11 月 5 日利息为 453.12 元,折
0.03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故,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15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5、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 1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支
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 83,367.30 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53.12 元之和,共计为
83,820.42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情况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0020007 号《验资报告》;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0899990860),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 理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622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本次限制性
股票已于 2020 年 01 月 02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65,314,091
股变更为 165,300,469 股,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减少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829,273 55.55% 13,622 91,815,651 55.5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484,818 44.45% 0 73,484,818 44.46%
三、股份总数 165,314,091 100% 13,622 165,300,469 1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离职员工亦非公司管理团队成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和公司日常经营。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1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