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7-046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办界面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陆仟零伍拾贰万零玖佰零捌元整(¥60,520,908.00元)。
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3)。
现将该项目签订合同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已就违约、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由于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路96号市政府大院42号楼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的购销情况:
会计年度 发生金额(万元) 占当年收入总额比例(%)
2014 272.20 0.94
2016 27.54 0.08
4、履约能力分析:福州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政府机关单位,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人民币陆仟零伍拾贰万零玖佰零捌元整(¥60,520,908.00元);
2、合同标的: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机房基础建设和网络建设,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软件平台开发、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
3、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财政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
项目整体完工并经初步验收后,财政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至合同总价70%;项目终验合格后,财政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乙方至合同总价95%;余款5%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三年结束后财政款项到达甲
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付清。
4、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乙方将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货物运送到指定交
货地点,并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5、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6、收入确认政策:按工程完工进度进行收入确认。
四、相关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合同价为¥60,520,908.00 元,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为¥60,520,908.00 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18.33%。本项目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该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福州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办界面合同》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