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5 证券简称:恒锋信息 公告编号:2017-024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或“承包人”)与疏附县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签订了《疏附县乡村视频、卡口监控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的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价格为¥676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陆拾万元整)。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收到该项目中标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现将该项目签订的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存在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位,公司收回项目款延迟的风险;
2、本合同已就违约、争议等事项进行了约定,由于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受市场因素的变化,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疏附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疏附县人民南路50号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疏附县公安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在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与疏附县公安局没有业务往来。
4、履约能力分析:疏附县公安局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价格:人民币:陆仟柒佰陆拾万元整(¥67600000.00元)。
2、合同标的:疏附县乡村视频、卡口监控设备(一标段)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咨询、后期保修、维护等工作。
3、结算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设备材料进场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验收完成一周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项目验收期满12个月之日一周内,且设备运
行正常,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盖后生效。
5、履行期限:在保证工期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除必须联合安装调试的设备外甲方须在每种设备到货签收后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安装、调试;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两日内,甲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检验验收。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67600000.00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
入的 20.47%。本合同若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影响力,该项目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疏附县乡村视频、卡口监控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合同》
特此公告!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