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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12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信息”、“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

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 号,以下简称“《配售

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

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

号])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

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

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1月2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

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月20日(T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

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少到多、同一申购价格同一

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序号为准)

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

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

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以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

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于2017年1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

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资金账户在2016年1月24日(T+2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

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

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

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35 号文核准。股票简

称为“恒锋信息”,股票代码为“3006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

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恒锋信息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1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

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8,400万股。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为2017年1月16日(T-4日)至2017年1月17

日(T-3日)。

    4、市值要求: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月12日(T-6日,含当日)前20个

交易日持有的深市非限售A股日均市值不少于6,000万元(含)。网上投资者持

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市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的,可在2017年1月20

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7年1月

18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若符合市值要求,

则可于2017年1月20日(T日)同时申购多只新股。

    5、所有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17年

1月13日(T-5日)中午12:00前在协会完成备案,同时需于2017年1月13日

(T-5日)中午12:00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资格核查材料电子版。

    6、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

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

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保荐人(主承销商)视为

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

价及推介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5号文核准。股票简称

为“恒锋信息”,股票代码为“3006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电子

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为84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40.00%。根据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将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若启动回拨机制,则会确定相应回拨

比例,并调整网上和网下发行最终数量。

    4、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

式进行申购。凡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入围

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17年1月16日(T-4日)至2017年1月

17日(T-3日),通过电子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每个交易日的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6、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19日(T-1日)组织本次

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6年1月18日(T-2日)刊

登的《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

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17年1月19日(T-1日)刊登的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中公布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以

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T日)的9:30-15:00。《发行

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

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

价阶段“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以下简称“入围申购量”)。

    9、2017年1月2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

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

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1月24 日(T+2 日)16:00前

到账。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1月12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恒锋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7年1月12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

        周四

       T-5日         网下投资者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时间12:00)

  2017年1月13日    网下投资者提交电子版核查资料截止日(截止时间12:00)

        周五

       T-4日         初步询价起始日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