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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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九益稳健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宏瑞”)与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九益稳健1 号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王刚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81,4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460,298,196 股计算,下同);天津宏瑞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68,5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王刚先生、天津宏瑞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3,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九益稳健 1 号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受让方九益稳健 1 号基金将继续履行股份出让方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做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各项承诺。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的通知,获悉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与九益稳健 1 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刚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81,4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6%;天津宏瑞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九益稳健 1 号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68,5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6.50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共计人民币 151,125,00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方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变动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王刚 104,206,190 22.64% -13,181,451 91,024,739 19.78%
天津宏瑞 10,068,549 2.19% -10,068,549 0 0%
九益稳健 1 号 0 0% 23,250,000 23,250,000 5.05%
基金
合计 114,274,739 24.83% 0 114,274,739 24.83%
注:1、公告中相关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 460,298,196
股计算所得。
2、公告中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二、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一
姓名 王刚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5010319**********
住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
通讯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燕山街 51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转让方二
名称 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0100098619353H
法定代表人 王刚
注册地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212 室(鑫融汇(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431 号)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5 日
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图
经营范围 文设计及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5 月 5 日至长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宏瑞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刚 3,699.6 73.99
其他 46 名股东合计 1,300.4 26.01
合计 5,000.00 100.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 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备案编码 SQF923
基金管理人 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23695XH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顾柯齐
管理人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88 号 6-8 楼
管理人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24 日
管理人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34 年 12 月 23 日
受让方九益稳健 1 号基金与转让方王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宏瑞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亦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转让方一):王刚
甲方二(转让方二):天津宏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九益稳健成长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条、标的股份
1.1 甲方一与甲方二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其直接持有的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昂技术”)23,250,000 股股份,占立昂技术股本总额的 5.00%,,占立昂技术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5.0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其中,甲方一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立昂技术13,181,451 股股份,占立昂技术股本总额的 2.84%,占立昂技术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2.86%;甲方二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立昂技术 10,068,549股股份,占立昂技术股本总额的 2.17%,占立昂技术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2.19%。
1.2 本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日期间,若立昂技术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拆股等除权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和每股转让价格将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总金额不变;若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情形的,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转让方获得的分红,股份转让价款亦将相应下调。
1.3 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日(指过户登记完成日,下同)起,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受让人,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分红权、知情权,具体以上市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转让义务等。
1.4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一与甲方二所持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负担、认购权、索赔或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
1.5 为了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乙方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锁定期安排。同时,乙方将继续履行甲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第二条、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
2.1 股份转让价款
经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一股人民币6.50 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指人民币元)。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款共计151,125,000.00 元(大写:壹亿伍仟壹佰壹拾贰万伍仟元整)本协议所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2.2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按下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乙方应向甲方一支付的转让价款为 85,679,431.50 元(大写:捌仟伍佰陆拾
柒 万 玖 仟 肆 佰 叁 拾 壹 元 伍 角整 ); 乙方应向甲方二支付的转让价款为
65,445,568.50 元(大写:陆仟伍佰肆拾肆万伍仟伍佰陆拾捌元伍角整)。
乙方应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与甲方二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第三条、标的股份过户
3.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应尽快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
3.2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且乙方完成全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