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9-01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 2020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2017 年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0 号)核准,立昂技术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获
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7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93.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65.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328.5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051 号)。
(二)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泼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数量为16,400,589股,发行价格为27.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938.34
元 , 扣 除 各项 发 行 费用 21,985,750.12 元, 募 集 资金 净 额 为人 民 币
421,814,188.2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对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2790 号)。
二、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一)账面余额 19,081,354.69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3,285,0 00.00
加:利息收入 155,091.3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3,616,650.90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50,739,311.27
减:手续费支出 2,774.51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加:收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余额 19,081,3 54.69
(二)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二)账面余额 274,966,306.47 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21,814, 188.22
加:利息收入 625,351.6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21,281,622.22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74,948,315.93
减:并购交易现金对价 51,240,223.78
减:手续费支出 3,071.44
项目 金额(元)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加:收回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余额 274,966, 306.47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专户(二)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1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二)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一)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二)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部分募集
资金中的 200 万元已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一),同
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剩余募集资金中
11,800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一)1,8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二)10,000 万元,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即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一)1,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二)
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进行的。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立昂技术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立昂技术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