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编号:2021-077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
高速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 1#楼 9F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马飞先生主持,
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邱焕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马军先生作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马军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之近亲属,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军先生成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其限制性股票数量22.00万股与其所任职务、岗位重要性相匹配。马军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马军先生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成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邱焕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马飞先生、马军先生、邱焕文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5、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