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1-078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荣达”)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南光高速
东侧、环玉路南侧飞荣达大厦 1#楼 9F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婷女士主
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认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并通过《关于将马军先生作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将马军先生作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马军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飞先生之近亲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马军先生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及获授数量等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马飞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审议并通过《关于核查<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
议决议》;
2、《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