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2 证券简称:飞荣达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经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披露的公告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内容
“2、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白毅敏、林颖
联系人:雷阳
联系电话:0755-22624430
邮箱:hczqecm@hczq.com”
现更正为:
“2、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白毅敏、林颖
联系人:雷阳
联系电话:0755-83776872
邮箱:leiyang@cgws.com”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08)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对上述公告中出现的错误以及对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
后公司将加强公告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