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等情况,公司于 2021
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工业园科发路 6 号(邮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222 号(邮政
政编码:518057)。 编码: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522.091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709.3526 万元。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
- 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的组织活动提供必
要条件,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4,522.0910 万股,公司的所有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709.3526 万股,公司的
股份均为普通股。 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 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
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重大交易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 通过: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一)公司担保行为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 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资产 30%;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总资产 30%;
7.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担保。 7、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担保。
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
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等比例担保,属于第 1 项至第 4 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三)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 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 股东大会审议第一款第 5 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
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二)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 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三)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经股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东大会审议通过(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内且持股比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 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且绝对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
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决定的其他重大交易。 10%;
交易的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所对应的公司的全部资产总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额和营业收入,视为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
相关的营业收入。 资助。
上述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 (四)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银行贷款(包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括委托贷款);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以及法律、法规、部门 上;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属于须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的交易。但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不属于须履行公司内部决 5000 万元;
策程序的交易。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