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00 证券简称:国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5 日,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决定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自 2021 年起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2 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胡超,200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3 个。
2022 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沈洁,2008 年 7 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 13 年,担任授薪合伙人,在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1 个。
2022 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聘任期限与审计收费
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鉴证等业务,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经过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的事前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