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深圳雷能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事宜。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刘 东 孙玉玲 乔晓林
卢海涛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